托克遜縣人民政府
吐市環(托)罰字〔2023〕05號
昌吉準東經濟技術開發區橋可輝商砼有限公司托克遜縣分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650422MAC6FKQD27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周偉剛
地址:新疆吐魯番市托克遜縣人民路69號華儀小區5號樓101號房。
我局于2023年7月31日對你公司進行了調查,發現你公司實施了以下環境違法行為:
昌吉準東經濟技術開發區橋可輝商砼有限公司托克遜縣分公司新疆中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資源化綜合利用制甲醇升級示范項目成達 EPC 配套拌合站,位于托克遜縣阿樂惠鎮圣雄電廠東側2.78公里處,于2023年3月開始建設,于2023年4月停止建設,總投資額為500萬元。現場發現已安裝設施有主攪拌站設備2套、水泥粉倉4個、上料皮帶系統2個、撈沙機1臺、輸送帶2個、彩鋼板房23間等,生活區域彩鋼板房地面及部分道路使用混凝土澆筑硬化,改變了原始地貌,對環境造成影響。依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部令第16號)第二十七類第55項,該分公司項目環評類別屬于報告表,應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該分公司未依法報批,擅自開工建設。
以上事實有下列證據為憑:
1.現場調查詢問筆錄1份(2023年7月31日)及現場檢查(勘察)筆錄1份(2023年7月31日),用于證實:昌吉準東經濟技術開發區橋可輝商砼有限公司托克遜縣分公司新疆中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資源化綜合利用制甲醇升級示范項目成達 EPC 配套拌合站未向有審批權限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建設;
2.2023年7月31日,昌吉準東經濟技術開發區橋可輝商砼有限公司托克遜縣分公司提供的違法主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用于證實:周偉剛是昌吉準東經濟技術開發區橋可輝商砼有限公司托克遜縣分公司負責人;
3.2023年7月31日,昌吉準東經濟技術開發區橋可輝商砼有限公司托克遜縣分公司提供的被詢問人負責人授權委托書和身份證復印件,用于證實:該分公司負責人周偉剛委托彭濤代表公司辦理生態環境事宜;
4.2023 年7月31 日,執法人員現場拍攝檢查照片3張,用于證實:昌吉準東經濟技術開發區橋可輝商砼有限公司托克遜縣分公司未向有審批權限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建設;
5.2023年7月31日,吐魯番市生態環境局托克遜縣分局執法人員提供的行政執法證復印件,用于證實執法主體的合法性;
6.2023年8月2日,昌吉準東經濟技術開發區橋可輝商砼有限公司托克遜縣分公司提供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投資項目登記備案證,用于證實該分公司項目投資金額;
7.2023年8月2日,昌吉準東經濟技術開發區橋可輝商砼有限公司托克遜縣分公司提供的新疆中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資源化綜合利用制甲醇升級示范項目臨時用地土地復墾方案報告表 ,用于證實該分公司項目的用地性質;
8.2023年8月2日,昌吉準東經濟技術開發區橋可輝商砼有限公司托克遜縣分公司提供的新疆中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資源化綜合利用制甲醇升級示范項目成達 EPC 配套拌合站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初審意見,用于證實該分公司項目投資金額。你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五條:“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依法經審批部門審查或者審查后未予批準的,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的規定。
我局于2023年9月20日以《吐魯番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吐市環(托)罰告字〔2023〕05號)告知你公司陳述申辯權。你公司收到我局告知書后,直至2023年10月8日,我局未收到你公司提出陳述申辯,故我局視為你公司放棄此權利。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重新報批或者報請重新審核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擅自開工建設的,由縣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根據違法情節和危害后果,處建設項目總投資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并可以責令恢復原狀;對建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的規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生態環境部門規范適用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的通知(新環規〔2022〕1號);參照《新疆生態環境執法一體化平臺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計算器》裁量處罰建議。我局決定對你公司處以如下行政處罰:
針對該建設項目未向有審批權限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建設的違法行為處以人民幣144200元整(大寫:壹拾肆萬肆仟貳佰元整)。
限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15日內繳至指定銀行和賬號。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我局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的數額不得超出罰款的數額”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3%加處罰款。
收款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吐魯番地區分行
戶 名:吐魯番市財政局國庫科
賬 號:265301040006035
你公司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吐魯番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6個月內向哈密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吐魯番市生態環境局
(行政執法專用章)
2023 年 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