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遜縣人民政府
| 索 引 號 | 010605548/2025-00052 | 發布機構 | 托克遜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 文 號 | 托政辦規〔2025〕1號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開日 | 2025-09-12 |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托克遜縣財政投資評審管理制度(試行)》已經托克遜縣第十八屆人民政府第5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托克遜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9月11日
托克遜縣財政投資評審管理制度(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政預算管理,規范評審程序、明確部門職責、提高評審質量、防范廉政風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財政投資評審管理規定》(財建〔2009〕648號)、《預算評審管理暫行辦法》(財預〔2023〕95號),結合托克遜縣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財政投資評審是財政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財政部門對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預算、結算的完整性、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進行評價與審查的管理行為。
財政投資評審業務由縣財政部門或委托經縣財政部門認可的具有相應資格和評審經驗的社會中介機構(以下簡稱“協審機構”)進行。
第三條 財政投資評審遵循依法、高效、獨立、廉潔的原則。
第四條 財政投資評審方式包括預算、結算評審,原則上“立項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預算、預算控制結算”。
部門預算評審結論作為縣財政部門審核項目單位部門預算、下達項目資金預算的依據。
施工圖預算評審結論作為申報政府采購非招標方式或確定建設工程招標上限值的依據之一。
結算評審結論作為財政部門辦理結算資金撥付、竣工財務決算的依據之一。
第二章 評審范圍和內容
第五條 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項目應當進行財政投資評審,具體范圍包括:
(一)縣本級財政預算內基本建設(含國債)資金、專項資金、政府性基金、政府性融資以及其他財政性資金、援疆資金、縣域內企業使用財政資金(補助類資金除外)等資金占比50%(含)以上的建設項目;
(二)資金需求50萬元(含)以上的工程類項目的建設投資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貨物類項目;
(三)財政預算管理需要進行評審的支出項目。
第六條 在印發《托克遜縣財政投資評審管理制度(試行)》之前未進行預算評審的項目,項目單位應當將審核后的施工過程結算文件、竣工結算文件報縣財政局(國資委)及時審核;在印發投資評審制度之后的項目,項目單位必須報縣財政局(國資委)進行預算評審。原則上已經預算評審的項目,結算則由項目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管理,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對結算資料進行審核,縣財政局(國資委)進行結算抽查審核。
第七條 財政投資評審的內容包括:
(一)財政投資項目資金預算和竣工結算的必要性、完整性、合理性及支出標準等審核;
(二)項目的計價辦法、計價規則、定額消耗量標準等執行情況審核;
(三)項目基本建設程序的合規性和基本建設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審核;
(四)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生的重大設計變更或簽證情況審核;
(五)項目結算合同執行情況的審核。
第三章 評審程序
第八條 財政投資評審程序:
符合本制度規定,應當進行財政投資評審的項目,項目建設單位應填制《托克遜縣政府性資金投資項目評審申報表》(附件1、附件2,以下簡稱《申報表》),并根據項目評審類別所對應的評審資料報送清單(附件3、附件4)收集整理好后,按以下程序辦理財政投資評審:
(一)項目建設單位將《申報表》及評審資料送項目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報縣財政局(國資委);
(二)縣財政局(國資委)項目資金管理科室和投資評審人員簽審核意見、分管領導和局長簽署意見;
(三)縣財政局(國資委)受理并組織評審,形成初步評審意見,并征求項目建設單位意見;
(四)項目建設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對評審意見簽署書面反饋意見;
(五)縣財政局(國資委)出具評審報告或意見。
第九條 財政投資評審項目資料報送要求:
(一)評審資料由項目單位提供,并對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二)項目單位履行工程變更的主體監管責任,應嚴格控制工程變更管理,不得增加政府隱形債務。因國家和自治區政策調整、價格上漲、地質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等原因確需變更增加投資的,應按程序申報批準,未經批準的工程變更,不得列入項目建設成本。
(三)項目竣工驗收后,項目建設單位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進行審核并出具審核報告書。
(四)竣工結算審核報告超過項目概算10%以上的(含10%),應按《新疆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投資項目初步設計管理辦法〉的通知》(新發改規〔2020〕1號)等規定申請調整概算后,再辦理竣工結算評審;若項目無概算批復,建設單位所提供的結算審核價超合同價10%以上的,由建設單位先落實資金后再辦理結算評審。
第四章 職責分工
第十條 縣財政局(國資委)在財政投資評審工作中履行以下職責:
(一)擬定財政投資評審規章制度,指導財政投資評審協審機構開展業務工作;
(二)根據財政預算管理需要,承擔部門預算項目評審的相關工作;
(三)負責縣本級財政投資項目的預算、竣工結算的評審工作;
(四)建立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確保財政投資評審工作質量和效率;
(五)建立評審項目檔案管理制度,做好各類資料的歸集、存檔和保管工作;
(六)對評審中發現的問題,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第十一條 項目主管部門在財政投資評審工作中履行以下職責:
(一)負責制定本單位(系統)財政投資評審實施方案,履行本單位(系統)項目財政投資評審的組織督促責任;
(二)涉及需項目主管部門配合提供資料的,應及時向縣財政局(國資委)提供評審工作所需資料,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三)對評審意見中涉及項目主管部門的內容及時簽署反饋意見;
(四)根據財政評審報告和意見,督促項目單位及時執行和整改。
第十二條 項目單位在財政投資評審工作中履行以下職責:
(一)積極配合縣財政局(國資委)開展工作,及時向縣財政局(國資委)提供評審工作所需資料,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
(二)對評審工作涉及需要核實或取證的問題,應當積極配合;
(三)對縣財政局(國資委)出具的財政投資評審征求意見稿和意見,項目單位應在收到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簽署反饋意見,并由項目單位負責人蓋章簽字;逾期不簽署意見,則視同同意評審意見。
第五章 評審管理
第十三條 縣財政局(國資委)組織實施財政投資評審工作所需業務經費由財政預算全額安排,不得向項目單位收取任何費用。項目建設單位委托中介機構的服務費,遵循“誰委托誰付費”的原則簽訂委托合同,由項目建設單位約定支付。
第十四條 協審機構評審時限:
(一)預算評審:1000萬元(不含)以下項目,收齊資料后(下同),評審時限不超過7個工作日;1000-3000萬元(不含)項目,評審時限不超過10個工作日;3000-10000萬元(不含)項目,評審時限不超過15個工作日;1億元以上項目,評審時限不超過20個工作日;特殊(復雜)的項目,核準后,評審時限可適當延長。
(二)結算評審:1000萬元(不含)以下項目,收齊資料后(下同),評審時限不超過25個工作日;1000-3000萬元(不含)項目,評審時限不超過30個工作日;3000-10000萬元(不含)項目,評審時限不超過45個工作日;1億元以上項目,評審時限不超過60個工作日;特殊(復雜)的項目,核準后,評審時限可適當延長。
項目評審過程中出現的業務會商、補充資料等工作所耗時間,不計入評審時限內。
第十五條 財政投資評審協審機構應當按照以下規定開展評審工作:
(一)按照縣財政局(國資委)的有關規定,組織機構內部專業人員依法依規開展評審工作,對評審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
(二)依法獨立進行相關業務活動,不受他人非法干預;
(三)對評審工作實施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應及時向縣財政局(國資委)報告;
(四)編制完整的評審工作底稿,建立健全的內部復核機制,同時出具的成果文件應格式標準、數據準確、內容清晰并加蓋公司資質章、注冊造價工程師簽章,并及時報送縣財政局(國資委)備案;
(五)建立嚴格的項目檔案管理制度,應保管好接收的評審資料,不得遺失和更換;
(六)對執業中知悉的商業秘密及其他秘密事項予以保密;
(七)對因嚴重過失或故意提供不實或內容虛假的評審報告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八)接受縣財政局(國資委)的管理和考評。
第十六條 存在以下情形的,協審機構應當回避,或承擔項目咨詢的人員應當主動回避。
(一)公司之間有隸屬關系或利害關系人的;
(二)不能同時接受招標人和投標人對同一工程項目的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需要回避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涉及保密項目的,評審相關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規定,完善保密防護措施,落實保密工作責任制。
第十八條 涉及搶險救災項目的,按照《政府投資條例》《招標投標法》第六十六條等規定執行。
第六章 責任追究
第十九條 縣財政部門工作人員在投資評審工作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 項目主管單位和項目單位虛報冒算預(結)算嚴重、拒不配合或阻撓投資評審工作的,縣財政局(國資委)上報縣人民政府同意后予以通報,并視情況采取暫緩下達項目預算或暫停撥付財政資金的處理措施;違反法律法規的,報相關部門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 造價咨詢機構弄虛作假,故意或重大過失出具造價咨詢成果文件,套取財政資金,致使遭受損失的,按管理權限,移交相關部門查處。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在實施過程中,如國家、自治區、市有新規定從其規定。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由托克遜縣財政局(國資委)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自2025年9月11日起施行,有效期為2年。
附件:1.托克遜縣政府性資金投資項目評審申報表(預算類)
2.托克遜縣政府性資金投資項目評審申報表(結算類)
3.預算評審送審資料清單
4.結算評審送審資料清單
附件1
托克遜縣政府性資金投資項目評審申報表(預算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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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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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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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主要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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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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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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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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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算金額(元) |
(小寫) |
(大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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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審金額(元) |
(小寫) |
(大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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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財政局(國資委)項目資金來源科室意見: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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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財政局(國資委)預算投資評審負責人意見: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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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財政局(國資委)分管領導意見: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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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財政局(國資委)主要領導意見: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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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托克遜縣政府性資金投資項目評審申報表(結算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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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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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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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主要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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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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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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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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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單位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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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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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審金額 |
(小寫) |
(大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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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財政局(國資委)項目資金來源科室意見: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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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財政局(國資委)預算投資評審負責人意見: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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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財政局(國資委)分管領導意見: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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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財政局(國資委)主要領導意見: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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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預算評審送審資料清單
項目名稱: 建設單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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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資料內容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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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財政投資項目評審送審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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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立項批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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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概算批復報告及概算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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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設計圖紙及設計變更單(審圖合格的圖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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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招標控制價及清單工程量(中介機構編制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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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工程地質勘察報告及水文資料,施工現場地形地貌圖(只要求新建項目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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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有關會議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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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電子資料(預算書、設計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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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其他有關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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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審人: 接收人:
送審日期: 接收日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附件4
結算評審送審資料清單
項目名稱: 建設單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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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資料內容 |
備 注 |
|
1 |
財政投資項目評審送審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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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立項批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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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概算批復報告及概算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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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勘查、設計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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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預算評審報告及工程量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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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招標備案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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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標通知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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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施工合同及補充合同、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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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工程變更及簽證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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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隱蔽工程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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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工程會商、會審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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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開工報告及竣工驗收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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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經建設單位審核并簽章的竣工圖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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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經建設方委托審核后,中介機構出具的項目結算審核報告(含工程量計算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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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電子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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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其他有關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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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審人: 接收人:
送審日期: 接收日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