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遜縣人民政府
| 索 引 號 | 010605548/2023-00051 | 發布機構 | |
| 文 號 | 禁牧令〔2023〕號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開日 | 2023-07-28 |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切實加強托克遜縣草原生態環境保護,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財政部、農業農村部、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印發〈第三輪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實施指導意見〉的通知》(財農〔2021〕82號)和自治區財政廳、農業農村廳、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三輪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機制政策實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新財農〔2021〕78號)、《關于印發〈吐魯番市實施第三輪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實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吐市財農〔2021〕27號)、《關于印發〈托克遜縣實施第三輪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實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托財農〔2021〕15號)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發布《禁牧令》如下:
一、禁牧期
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禁牧時間5年。
二、禁牧范圍
全縣禁牧草原面積為3880150畝,包括:黑山、蒙古山、庫米什夏草場和秋冬草場,以及大墩駱駝刺草場。全縣草畜平衡面積624000畝,主要分布在昌吉、米泉、阜康等地周邊的春草場。
三、禁牧區內嚴格遵守下列規定
1、在禁牧區域內嚴禁放牧;
2、嚴禁毀草開荒、違法占用草地;
3、嚴禁亂采濫挖野生植物;
4、嚴禁非法狩獵和野外用火;
5、嚴禁非法采礦、取土,禁止損壞、移動草原建設標志和設施。
四、嚴格責任追究
凡違反本禁令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辦法》進行處罰。情節嚴重、屢禁不止,造成草地資源毀壞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具體禁牧要求
1、各鄉鎮和縣直有關部門必須把禁牧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高度重視、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實施。要加大宣傳力度,引導教育群眾自覺落實禁牧制度。
2、農業農村局要加強技術指導和服務,全力推行舍飼養殖,落實農牧民禁牧補助獎勵資金,切實增強牧民群眾的生態環保意識,有效促進禁牧工作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