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遜縣人民政府
| 索 引 號 | 010605548/2024-00027 | 發布機構 | |
| 文 號 | 托政辦發〔2024〕25號 | 有效性 | |
| 公開日 | 2024-07-22 |
托政辦發〔2024〕25號
關于印發《托克遜縣各鄉(鎮)部分路、街、巷名稱命(更)名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有關單位:
《托克遜縣各鄉(鎮)部分路、街、巷名稱命(更)名方案》已經托克遜縣第十八屆人民政府第3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托克遜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7月22日
托克遜縣各鄉(鎮)部分路、街、巷名稱
命(更)名方案
為進一步規范縣域內路街巷名稱,促進我縣地名使用規范化、標準化,方便群眾生產生活,切實做好地名規范管理,補齊我縣地名基礎設施建設短板,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更好的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加強我縣地名管理工作。根據國務院《地名管理條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名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決定對各鄉(鎮)部分路、街、巷名稱命(更)名,具體如下:
一、保留路街巷名稱
為保護地方歷史文化,提高群眾認同感,提高旅游和經濟價值,決定保留路街巷名稱76條(見附件1)。
二、新命名路街巷名稱
為更好的適應城市發展規劃,結合托克遜縣““十四五”規劃”,決定新命名路街巷名稱15條(見附件2)。
三、更名路街巷名稱
為進一步提升地名公共服務質量,促進我縣城市建設和發展,體現城市特色,決定更名路街巷名稱20條(見附件3)。
四、銷名路街巷名稱
為適應城市發展規劃,決定對82條部分不符合實際情況的路街巷名稱進行銷名(見附件4)。
縣域內路街巷標準地名統一規范后,各機關單位行文、郵電通訊、交通運輸、城鄉建設、新聞出版、戶籍登記、房地產登記、單位居民門牌等都必須使用公布后的標準地名,不得擅自更改和簡化。
此外,因棚戶區改造、街路巷擴建和延伸建設等原因導致縣域內部分路街巷名稱已發生變化,經研究,決定廢止以下3個文件:
1.《關于規范托克遜縣城區道路名稱的通知》(托政辦〔2009〕150號)
2.《關于印發托克遜縣城區街路巷標準化命名更名方案的通知》(托政辦發〔2014〕53號)
3.《關于印發托克遜縣各鄉鎮街路巷命名、更名的通知》(托政發〔2017〕155號)
上述文件自本文發布之日起廢止。
附件:
托政辦發〔2024〕25號關于印發《托克遜縣各鄉(鎮)部分路、街、巷名稱命(更)名方案》的通知(附件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