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遜縣人民政府
| 索 引 號 | 010605548/2025-00020 | 發布機構 | 托克遜縣電子政務辦公室 |
| 文 號 | 托政發〔2025〕94號 | 有效性 | 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
| 公開日 | 2025-08-08 |
托政發〔2025〕94號
關于調整托克遜縣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24〕28號)、《關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有關事項的通知》(新財法稅〔2024〕9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發展實際,現將托克遜縣水利工程供水價格標準通知如下:
一、農業支渠末端水價
1.經濟作物灌溉水價:30年承包地定額內水價為0.24元/立方米,定額外以0.24元/立方米的標準,按照定額比例翻倍征收;非30年承包地定額內水價0.37元/立方米。以上水價均含末級渠系維護費0.03元/立方米、出庫水價0.03元/立方米。
2.糧食作物(小麥)灌溉供水價格:30年承包地定額內水價為0.204元/立方米,定額外以0.204元/立方米的標準,按照定額比例翻倍征收;非30年承包地定額內水價0.31元/立方米。以上水價均包括末級渠系維護費0.025元/立方米、出庫水價0.025元/立方米。
二、工業用水水價
1.渠系供原水工業用水價格:利用各級渠系輸送未經水質處 理,直接供應工業用水戶的原水水價包含工業供水出庫水價1.1元/立方米、渠系輸水成本0.95元/立方米, 合計2.05元/立方米。
2.自備水源用戶:指自建取供水設施,直接從天然河道、泉 水等取水,取水自行處理,用于生產、生活等用途的用水戶,該 類用水戶僅征收水資源稅。
3.供水企業取水戶:指經供水水廠取水處理,達到生產、生 活標準,經管網供水到戶的用水戶。該類用水戶的工業用水水價包含水庫工業出庫水價1.1元/立方米、輸水水價1.69元/立方米,共計2.79元/立方米。
注:輸水水價執行《關于托克遜縣工業園區核心園內企業供水有關事項的通知》(托園管字〔2012〕8號)文件單價1.69元/立方米。
4.自建工程取水戶:指自建供水工程從水庫、渠首取水的用 戶,該類用戶的用水價格為出庫水價1.1元/立方米。
三、商業、服務業、建筑業水價
1.渠系供原水商業、服務業、建筑業用水價格:利用各級渠系輸送未經水質處理直接供應商業、服務業、建筑業用水戶的原 水,水價包含工業供水出庫水價1.1元/立方米、渠系輸水成本0.95元/立方米, 合計2.05元/立方米。
2.供水企業取水的商業、服務業、建筑業用水價格:由供水企業供應的商業、服務業、建筑業用水價格,參照供水企業取水 戶價格執行,供水價格包含出庫水價1.1元/立方米、輸水水價1.69元/立方米,共計2.79元/立方米。
四、石油天然氣開采水價
參照全市標準執行,即3.5元/立方米。
五、綠化、社會公益事業水價
1.渠系供原水城鎮綠化、社會公益事業用水價格:利用各類 渠系輸送未經水質處理的公共綠化灌溉用水、社會公益事業用水 價格為0.4元/立方米,包含出庫水價0.03元/立方米、渠系輸水成本0.37元/立方米。
2.渠系供水的人工防護林用水價格:做好當前用水計量工作,待后續吐魯番市人民政府出臺相關文件確定用水價格后,再遵照執行相關用水價格。
3.渠系供水的30年責任田周邊農田防護林用水價格: 做好當前用水計量工作,待后續吐魯番市人民政府出臺相關文件確定用水價格后,再遵照執行相關用水價格。
4.渠系供水的非30年責任田周邊農田防護林用水價格: 0.37元/立方米。
5.水利工程供縣工業園區公共綠化用水價格:由縣工業園區管委會、住建局、林草局、水利局共同核定縣工業園區公共綠化現狀面積,按照綠化用水定額配水。縣工業園區公共綠化用水價格按照0.7元/立方米執行,超定額部分實行累進加價。
6.水利工程供縣工業園區企業廠區綠化用水價格:由縣工業園區管委會、住建局、林草局、水利局共同核定園區企業廠區綠化現狀面積,根據綠化用水定額配水,按照0.7元/立方米執行,超出定額部分依照工業園區工業用水水價執行,即2.79元/立方米。園區企業需確保核定的綠化面積不能減少,縣工業園區管委會、住建局、林草局、水利局抽調人員定期核實企業綠化面積,根據實際綠化面積調配企業綠化用水量。
7.自來水供托克遜縣城區、農村各鄉鎮綠化用水價格(含機關事業單位、學校、醫院院內):0.6元/立方米。
依據《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24〕28號)、《關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有關事項的通知》(新財法稅〔2024〕9號)、《關于自治區水資源稅改革試點農業生產取用水限額有關事項的通知》(新水廳〔2025〕38號)等文件,自2024年12月1日起,水資源費停止征收,以上用水價格均已刪除原水資源費部分,且未包含水資源稅,水資源稅由納稅人(取用水戶)向稅務部門自主申報。
原《關于執行托克遜縣水利工程供水價格的通知》(托政發(2024)167號)、《關于調整托克遜縣綠化用水價格的通知》(托政發〔2024〕219號)同時廢止。
托克遜縣人民政府
2025年8月8日
托克遜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8月8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