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遜縣人民政府
按照《關于印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新財規〔2021〕11號)精神,為公開公正、陽光透明做好2026年中央、自治區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項目的使用,現將項目計劃情況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經各行政村申請、鄉鎮審核、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最終選定實施21個項目,資金1355.632萬元(中央資金常態化幫扶任務資金999萬元、自治區資金273萬元、縣級資金83.632萬元),其中:產業發展項目14個1043.77萬元、就業項目6個14.262萬元、鄉村建設項目1個297.6萬元。
二、具體項目情況
(一)中央財政常態化幫扶資金
1.夏鎮交通補助項目
(1)實施地點:各行政村
(2)建設內容:為鼓勵有能力的人員外出務工,提高收入,擬對76名外出務工就業3個月以上的人員進行一次性交通補助。其中,疆外務工人員每人補助不超過2000元、疆內跨地州務工人員每人補助不超過1000元,均按照往返硬臥火車票下鋪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地區內跨縣務工每人補助150元。項目總投資約6.532萬元(具體補助人數和補助資金以實際情況量為準)。
(3)補助標準:6.532萬元
(4)資金來源及規模:中央資金2萬元、自治區資金4.532萬元
(5)實施期限:2026年
(6)實施單位及責任人:夏鎮人民政府、熱衣木江·熱克甫
(7)簡要績效目標:通過該項目的實施,一是能夠做好76名脫貧戶及監測對象就業幫扶,切實保障脫貧戶、監測對象務工就業穩定。二是扎實開展各項就業幫扶,通過交通補貼有效激發了脫貧勞動力外出務工積極性,促進了穩崗增收。三是降低脫貧勞動力外出務工成本,鼓勵脫貧勞動力轉移就業,提高就業穩定性和積極性。
2.郭勒布依鄉交通補助項目
(1)實施地點:各行政村
(2)建設內容:為鼓勵有能力的人員外出務工,提高收入,擬對37名外出務工就業3個月以上的人員進行一次性交通補助。其中,疆外務工人員每人補助不超過2000元、疆內跨地州市務工人員每人補助不超過1000元,均按照往返硬臥火車票下鋪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地區內跨縣務工每人補助150元。項目總投資約3.805萬元(具體補助人數和補助資金以實際情況量為準)。
(3)補助標準:3.805萬元
(4)資金來源及規模:中央資金1萬元、自治區資金2.805萬元
(5)實施期限:2026年
(6)實施單位及責任人:郭勒布依鄉人民政府、哈里瓦爾·阿不拉克
(7)簡要績效目標:通過該項目的實施,一是能夠做好37名脫貧戶及監測對象就業幫扶,切實保障脫貧戶、監測對象務工就業穩定。二是扎實開展各項就業幫扶,通過交通補貼有效激發了脫貧勞動力外出務工積極性,促進了穩崗增收。三是降低脫貧勞動力外出務工成本,鼓勵脫貧勞動力轉移就業,提高就業穩定性和積極性。
3.博斯坦鎮交通補助項目
(1)實施地點:各行政村
(2)建設內容:為鼓勵有能力的人員外出務工,提高收入,擬對15名外出務工就業3個月以上的人員進行一次性交通補助。其中,疆外務工人員每人補助不超過2000元、疆內跨地州市務工人員每人補助不超過1000元,均按照往返硬臥火車票下鋪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地區內跨縣務工人員每人補助150元。項目總投資約1.5萬元(具體補助人數和補助資金以實際情況量為準)。
(3)補助標準:1.5萬元
(4)資金來源及規模:中央資金0.4萬元、自治區資金1.1萬元
(5)實施期限:2026年
(6)實施單位及責任人:博斯坦鎮人民政府、木扎帕爾·買買提
(7)簡要績效目標:通過該項目的實施,一是能夠做好15名脫貧戶及監測對象就業幫扶,切實保障脫貧戶、監測對象務工就業穩定。二是扎實開展各項就業幫扶,通過交通補貼有效激發了脫貧勞動力外出務工積極性,促進了穩崗增收。三是降低脫貧勞動力外出務工成本,鼓勵脫貧勞動力轉移就業,提高就業穩定性和積極性。
4.伊拉湖鎮交通補助項目
(1)實施地點:各行政村
(2)建設內容:為鼓勵有能力的人員外出務工,提高收入,對32名外出務工就業3個月以上的人員進行一次性交通補助(最終補助規模以實際發生量為準)。其中,疆外務工人員每人補助不超過2000元、疆內跨地州市務工人員每人補助不超過1000元,均按照往返硬臥火車票下鋪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地區內跨縣務工人員每人補助150元。項目總投資約2萬元(具體補助人數和補助資金以實際情況量為準)。
(3)補助標準:2萬元
(4)資金來源及規模:中央資金0.5萬元、自治區資金1.5萬元
(5)實施期限:2026年
(6)實施單位及責任人:伊拉湖鎮人民政府、雅各布·庫爾班
(7)簡要績效目標:一是激勵轄區從事自主創業的32名脫貧戶、監測對象繼續從事創業活動增加收入。二是通過補助激發周邊的脫貧戶、監測對象從事適當的創業活動。三是通過補助增強收益群眾的享受政策的積極性,有效增加滿意度和幸福感。
5.克爾堿鎮交通補助項目
(1)實施地點:各行政村
(2)建設內容:為鼓勵有能力的人員外出務工,提高收入,擬對9名外出務工就業3個月以上的人員進行一次性交通補助。其中,疆外務工人員每人補助不超過2000元、疆內跨地州市務工人員每人補助不超過1000元,均按照往返硬臥火車票下鋪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地區內跨縣務工人員每人補助150元。項目總投資約0.225萬元(具體補助人數和補助資金以實際情況為準)。
(3)補助標準:0.225萬元
(4)資金來源及規模:自治區資金0.225萬元
(5)實施期限:2026年
(6)實施單位及責任人:克爾堿鎮人民政府、依再提古麗·艾米都力
(7)簡要績效目標:為鼓勵有能力的人員外出務工,提高收入,擬對9名外出務工就業3個月以上的人員進行一次性交通補助,發放交通費補助資金0.225萬元。通過項目做好9戶脫貧戶及監測對象就業幫扶,鼓勵脫貧勞動力轉移就業,切實保障脫貧戶、監測對象務工就業穩定。
6.庫米什鎮交通補助項目
(1)實施地點:各行政村
(2)建設內容:為鼓勵有能力的人員外出務工,提高收入,擬對2名外出務工就業3個月以上的人員進行一次性交通補助。其中,疆內跨地州市務工人員每人補助不超過1000元,均按照往返硬臥火車票下鋪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地區內跨縣務工人員每人補助150元。項目總投資約0.2萬元(具體補助人數和補助資金以實際情況量為準)。
(3)補助標準:0.2萬元
(4)資金來源及規模:自治區資金0.2萬元
(5)實施期限:2026年
(6)實施單位及責任人:庫米什鎮人民政府、迪力亞熱江·迪力木熱提
(7)簡要績效目標:通過該項目的實施,一是能夠做好2戶脫貧戶及監測對象就業幫扶,切實保障脫貧戶、監測對象務工就業穩定。二是扎實開展各項就業幫扶,通過交通補貼有效激發了脫貧勞動力外出務工積極性,促進了穩崗增收。三是降低脫貧勞動力外出務工成本,鼓勵脫貧勞動力轉移就業,提高就業穩定性和積極性。
7.夏鎮養殖(牛)補助項目
(1)實施地點:各行政村
(2)建設內容:計劃對夏鎮147戶脫貧戶和監測對象當年引進符合當地主導品種的良種能繁母牛和當年自繁擴增的良種母牛共211頭牛進行補助,其中:當年引進15個月以上或體重300公斤以上、符合當地主導品種的良種能繁母牛(飼養3個月以上)的,按照每頭能繁母牛3000元標準進行補助;對當年自繁擴增符合當地主導品種的良種母畜(飼養3個月以上)的,按照每頭母牛2000元標準進行補助。項目總投資42.2萬元。(具體養殖數以項目實施時實際情況為準)。
(3)補助標準:42.2萬元
(4)資金來源及規模:中央資金42.2萬元
(5)實施期限:2026年
(6)實施單位及責任人:夏鎮人民政府、熱衣木江·熱克甫
(7)簡要績效目標:一是項目實施覆蓋夏鎮轄區內147戶515人脫貧戶及監測對象。二是帶動夏鎮轄區內更多脫貧戶和監測對象參與養殖業,提高脫貧戶和監測對象收入水平和生活質量。三是通過為養殖戶提供補助,可以激發脫貧戶和監測對象擴大養殖規模,提高養殖技術,從而增加養殖業的整體效益。四是促進當地養殖業發展,為鄉村振興打下堅實基礎。
8.郭勒布依鄉養殖(牛)補助項目
(1)實施地點:各行政村
(2)建設內容:計劃對郭勒布依鄉45戶脫貧戶及監測對象當年引進符合當地主導品種的良種母牛和當年自繁擴增的良種母牛共70余頭牛進行補助,其中:當年引進15個月以上或體重300公斤以上、符合當地主導品種的良種能繁母牛(飼養3個月以上)的,按照每頭能繁母牛3000元標準進行補助;對當年自繁擴增符合當地主導品種的良種母畜(飼養3個月以上)的,按照每頭母牛2000元標準進行補助。項目總投資約14萬元。(具體養殖數以項目實施時實際情況為準)
(3)補助標準:14萬元
(4)資金來源及規模:中央資金14萬元
(5)實施期限:2026年
(6)實施單位及責任人:郭勒布依鄉人民政府、哈里瓦爾·阿不拉克
(7)簡要績效目標:該項目的實施,帶動45余戶158人脫貧戶及監測對象通過養殖母牛來實現增收,進一步增強脫貧戶及監測對象大力發展特色養殖母牛的積極性,有效促進畜牧養殖業發展,切實提高脫貧戶及監測對象收入。
9.博斯坦鎮養殖(牛)補助項目
(1)實施地點:各行政村
(2)建設內容:計劃對博斯坦鎮30戶脫貧戶和監測對象當年引進符合當地主導品種的良種母牛和當年自繁擴增的良種母牛共30頭牛進行補助,其中:當年引進15個月以上或體重300公斤以上、符合當地主導品種的良種能繁母牛(飼養3個月以上)的,按照每頭能繁母牛3000元標準進行補助;對當年自繁擴增符合當地主導品種的良種母畜(飼養3個月以上)的,按照每頭母牛2000元標準進行補助。項目總投資約6萬元。(具體養殖數以項目實施時實際情況為準)。
(3)補助標準:6萬元
(4)資金來源及規模:中央資金6萬元
(5)實施期限:2026年
(6)實施單位及責任人:博斯坦鎮人民政府、木扎帕爾·買買提
(7)簡要績效目標:一是該項目惠及30戶105人脫貧戶及監測對象。二是帶動博斯坦鎮轄區內更多脫貧戶和監測對象參與養殖業,提高脫貧戶和監測對象收入水平和生活質量。三是通過為養殖戶提供補助,可以激發脫貧戶和監測對象擴大養殖規模的信心,提高養殖技術,從而增加養殖業的整體效益。四是促進當地養殖業發展,為鄉村振興打下堅實基礎。
10.伊拉湖鎮養殖(牛)補助項目
(1)實施地點:各行政村
(2)建設內容:計劃對伊拉湖鎮49戶脫貧戶及監測對象當年引進符合當地主導品種的良種母牛和當年自繁擴增的良種母牛共100頭牛進行補助,其中:當年引進15個月以上或體重300公斤以上、符合當地主導品種的良種能繁母牛(飼養3個月以上)的,按照每頭能繁母牛3000元標準進行補助;對當年自繁擴增符合當地主導品種的良種母畜(飼養3個月以上)的,按照每頭母牛2000元標準進行補助。項目總投資約20萬元。(具體養殖數以項目實施時實際情況為準)
(3)補助標準:20萬元
(4)資金來源及規模:中央資金20萬元
(5)實施期限:2026年
(6)實施單位及責任人:伊拉湖鎮人民政府、雅各布·庫爾班
(7)簡要績效目標:該項目的建設能夠促進鄉鎮養殖業的發展,提高農民經濟收入,改善農村產業結構,養殖戶能夠合理有效的使用補助資金,實現養殖業的高效增長。項目惠及49戶172人脫貧戶和監測對象。
11.克爾堿鎮養殖(牛)補助項目
(1)實施地點:各行政村
(2)建設內容:計劃對克爾堿鎮38戶脫貧戶和監測對象當年引進符合當地主導品種的良種母牛和當年自繁擴增的良種母牛共75頭牛進行補助,其中:當年引進15個月以上或體重300公斤以上、符合當地主導品種的良種能繁母牛(飼養3個月以上)的,按照每頭能繁母牛3000元標準進行補助;對當年自繁擴增符合當地主導品種的良種母牛(飼養3個月以上)的,按照每頭母牛2000元標準進行補助。項目總投資約15萬元。(具體養殖數以項目實施時實際情況為準)。
(3)補助標準:15萬元
(4)資金來源及規模:中央資金15萬元
(5)實施期限:2026年
(6)實施單位及責任人:克爾堿鎮人民政府、依再提古麗·艾米都力
(7)簡要績效目標:一是帶動克爾堿鎮轄區內更多脫貧戶和監測對象參與養殖業,提高脫貧戶和監測對象收入水平和生活質量。二是通過為養殖戶提供補助,可以激發脫貧戶和監測對象擴大養殖規模的信心,提高養殖技術,從而增加養殖業的整體效益。三是促進當地養殖業發展,為鄉村振興打下堅實基礎。項目實施覆蓋各行政村38戶133人脫貧戶和監測對象。
12.夏鎮養殖(羊)補助項目
(1)實施地點:各行政村
(2)建設內容:計劃對夏鎮208戶脫貧戶和監測對象引進良種母羊和當年自繁擴增的良種母羊共569只進行補助,其中:當年引進月齡8個月以上或體重35公斤以上、符合當地主導品種的良種能繁母羊(飼養3個月以上)的,按照每只能繁母羊400元標準進行補助;對當年自繁擴增符合當地主導品種的良種母羊(飼養3個月以上)的,按照每只母羊300元標準進行補助。項目總投資17.07萬元。(具體養殖數以項目實施時實際情況為準)。
(3)補助標準:17.07萬元
(4)資金來源及規模:中央資金17.07萬元
(5)實施期限:2026年
(6)實施單位及責任人:夏鎮人民政府、熱衣木江·熱克甫
(7)簡要績效目標:一是項目實施覆蓋夏鎮轄區內208戶728人脫貧戶及監測對象。二是帶動夏鎮轄區內更多脫貧戶和監測對象參與養殖業,提高脫貧戶和監測對象收入水平和生活質量。三是通過為養殖對象提供補助,可以激發脫貧戶和監測對象擴大養殖規模,提高養殖技術,從而增加養殖業的整體效益。四是促進當地養殖業發展,為鄉村振興打下堅實基礎。
13.郭勒布依鄉養殖(羊)補助項目
(1)實施地點:各行政村
(2)建設內容:計劃對郭勒布依鄉130余戶脫貧戶和監測對象引進良種母羊和當年自繁擴增的良種母羊共500余只進行補助,其中:當年引進月齡8個月以上或體重35公斤以上、符合當地主導品種的良種能繁母羊(飼養3個月以上)的,按照每只能繁母羊400元標準進行補助;對當年自繁擴增符合當地主導品種的良種母羊(飼養3個月以上)的,按照每只母羊300元標準進行補助。項目總投資約15萬元。(具體養殖數以項目實施時實際情況為準)
(3)補助標準:15萬元
(4)資金來源及規模:中央資金15萬元
(5)實施期限:2026年
(6)實施單位及責任人:郭勒布依鄉人民政府、哈里瓦爾·阿不拉克
(7)簡要績效目標:該項目的實施,帶動130余戶455人脫貧戶及監測對象通過養殖母羊來實現增收,進一步增強脫貧戶及監測對象大力發展特色養殖母羊的積極性,有效促進畜牧養殖業發展,切實提高脫貧戶及監測對象收入。
14.博斯坦鎮養殖(羊)補助項目
(1)實施地點:各行政村
(2)建設內容:計劃對博斯坦鎮60戶脫貧戶和監測對象引進良種母羊和當年自繁擴增的良種母羊共250只進行補助,其中:當年引進月齡8個月以上或體重35公斤以上、符合當地主導品種的良種能繁母羊(飼養3個月以上)的,按照每只能繁母羊400元標準進行補助;對當年自繁擴增符合當地主導品種的良種母羊(飼養3個月以上)的,按照每只母羊300元標準進行補助。項目總投資約7.5萬元。(具體養殖數以項目實施時實際情況為準)。
(3)補助標準:7.5萬元
(4)資金來源及規模:中央資金7.5萬元
(5)實施期限:2026年
(6)實施單位及責任人:博斯坦鎮人民政府、木扎帕爾·買買提
(7)簡要績效目標:一是該項目惠及脫貧戶和監測對象60戶210人。二是帶動博斯坦鎮轄區內更多脫貧戶和監測對象參與養殖業,提高脫貧戶和監測對象收入水平和生活質量。三是通過為養殖戶提供補助,可以激發脫貧戶和監測對象擴大養殖規模,提高養殖技術,從而增加養殖業的整體效益。四是促進當地養殖業發展,為鄉村振興打下堅實基礎。
15.伊拉湖鎮養殖(羊)補助項目
(1)實施地點:各行政村
(2)建設內容:計劃對伊拉湖鎮122戶脫貧戶和監測對象引進良種母羊和當年自繁擴增的良種母羊共500只進行補助,其中:當年引進月齡8個月以上或體重35公斤以上、符合當地主導品種的良種能繁母羊(飼養3個月以上)的,按照每只能繁母羊400元標準進行補助;對當年自繁擴增符合當地主導品種的良種母羊(飼養3個月以上)的,按照每只母羊300元標準進行補助。項目總投資約15萬元。(具體養殖數以項目實施時實際情況為準)
(3)補助標準:15萬元
(4)資金來源及規模:中央資金15萬元
(5)實施期限:2026年
(6)實施單位及責任人:伊拉湖鎮人民政府、雅各布·庫爾班
(7)簡要績效目標:該項目的建設能夠促進鄉鎮養殖業的發展,提高農民經濟收入,改善農村產業結構,養殖戶能夠合理有效的使用補助資金,實現養殖業的高效增長。項目惠及122戶427人脫貧戶及監測對象。
16.克爾堿鎮養殖(羊)補助項目
(1)實施地點:各行政村
(2)建設內容:計劃對克爾堿鎮脫貧戶和監測對象引進良種母羊和當年自繁擴增的良種母羊共150只進行補助,其中:當年引進月齡8個月以上或體重35公斤以上、符合當地主導品種的良種能繁母羊(飼養3個月以上)的,按照每只能繁母羊400元標準進行補助;對當年自繁擴增符合當地主導品種的良種母羊(飼養3個月以上)的,按照每只母羊300元標準進行補助。項目總投資約4.5萬元。(具體養殖數以項目實施時實際情況為準)。
(3)補助標準:4.5萬元
(4)資金來源及規模:中央資金4.5萬元
(5)實施期限:2026年
(6)實施單位及責任人:克爾堿鎮人民政府、依再提古麗·艾米都力
(7)簡要績效目標:一是該項目惠及脫貧戶、監測戶共37戶130人。二是帶動克爾堿鎮轄區內更多脫貧戶和監測對象參與養殖業,提高脫貧戶和監測對象收入水平和生活質量。三是通過為養殖戶提供補助,可以激發脫貧戶和監測對象擴大養殖規模,提高養殖技術,從而增加養殖業的整體效益。四是促進當地養殖業發展,為鄉村振興打下堅實基礎。
17.博斯坦鎮吉格代村設施農業基地低壓管道更新項目
(1)實施地點:吉格代村
(2)建設內容:吉格代村設施農業基地大棚低壓管道因年限長老化嚴重,出現漏水、壓力不夠等現象,嚴重影響農戶正常生產,為更好的利用閑置大棚從事特色種植,計劃對設施農業基地大棚區域共計53.5公里低壓管道進行更換,購買采購安裝閥門等附屬設施設備。現申請資金585萬元,其中工程535萬元、其他費用50萬元。
(3)補助標準:585萬元
(4)資金來源及規模:中央資金585萬元
(5)實施期限:2026年
(6)實施單位及責任人:博斯坦鎮人民政府、木扎帕爾·買買提
(7)簡要績效目標:一是有利于節約用水,同時提供設施農業用水效率;二是有利于改善土壤性質,降低夏季田間高溫氣候,同時增強施肥效果;三是可以提高農作物施肥效果,減少不必要的浪費,做到勤施肥、少施肥。四是為建設高標準農田奠定基礎。項目覆蓋農戶300戶700人(其中脫貧戶18戶51人,監測對象12戶40人)。
18.伊拉湖鎮古勒巴格村設施農業連棟大棚示范項目
(1)實施地點:古勒巴格村
(2)建設內容:計劃在古勒巴格村3組新建130畝連棟大棚及配套設施,用于果蔬等作物種植,每畝造價約1.75萬元,建設費用約227.5萬元、其他費用20萬元,項目總投資247.5萬元。
(3)補助標準:247.5萬元
(4)資金來源及規模:中央資金247.5萬元
(5)實施期限:2026年
(6)實施單位及責任人:伊拉湖鎮人民政府、雅各布·庫爾班
(7)簡要績效目標:通過項目的實施,為產業振興提供基礎保障,將解決轄區群眾靈活就業15人,預估增加村集體經濟12萬元,為群眾提供就業崗位,實現家門口就業問題,為周邊群眾增收致富提供平臺。項目惠及148戶483人其中(脫貧戶12戶32人)。
19.伊拉湖鎮紅棗生產線配套設施建設項目
(1)實施地點:伊拉湖村
(2)建設內容:擬依托伊拉湖村10組100畝蟠棗園,在采摘入口區域建設游客納涼、直播涼棚,配套購置安裝農產品烘干設備,壯大村集體經濟,帶動農戶增收。項目總投資20萬元。
(3)補助標準:20萬元
(4)資金來源及規模:中央資金6.33、縣級資金13.67萬元
(5)實施期限:2026年
(6)實施單位及責任人:伊拉湖鎮人民政府、雅各布·庫爾班
(7)簡要績效目標:一是項目建成后,大幅提升紅棗加工效率與品質,降低產后損耗,提高紅棗產品附加值;成品銷售實現穩定增收,帶動紅棗種植戶提升售賣價格,減少中間環節,實現農戶增收;二是項目可吸納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解決村民就近就業問題,提升村民職業技能;推動本村紅棗產業規范化發展,形成特色產業優勢,提升村莊產業發展活力,助力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推動鄉村全面振興。三是項目運營方每年按照投資額6%給村集體受益分紅。項目惠及110戶270人,其中脫貧戶20戶59人,監測對象2戶2人。
(二)自治區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任務
1.克爾堿鎮克爾堿村壯大村集體經濟服務樓配套附屬設施建設項目
(1)實施地點:克爾堿村
(2)建設內容:鋪設700米高壓線路,配備3臺10K∨真空斷路器及3X120高壓電纜80米,包含施工、箱變調試、試驗、電力專項設計等,項目總投資約35萬元。
(3)補助標準:35萬元
(4)資金來源及規模:自治區資金35萬元
(5)實施期限:2026年
(6)實施單位及責任人:克爾堿鎮人民政府、依再提古麗·艾米都力
(7)簡要績效目標:由于克爾堿鎮克爾堿村壯大村集體經濟服務樓建設項目建成后,無供電部分,為確保服務樓建設項目正常有序推進,需增設電力部分。項目惠及505戶1188人;其中:脫貧戶20戶60人,監測對象5戶18人(含已消除2戶6人)。
2.托克遜縣X080線公共照明項目
(1)實施地點:夏鎮、博斯坦鎮、伊拉湖、郭勒布依鄉
(2)建設內容:為了有效減輕夜間安全事故的發生,計劃在X080縣道(X034)伊拉湖立交橋至終點(S301)路段,安裝930盞8-10米的太陽能路燈,單價約為3200元/盞;申請資金297.6萬元。
(3)補助標準:297.6元
(4)資金來源及規模:自治區資金227.638萬元、縣級資金69.962萬元
(5)實施期限:2026年
(6)實施單位及責任人:托克遜縣交通運輸局、阿木提江·買買提
(7)簡要績效目標:一是通過完善道路照明基礎設施,切實改善群眾夜間出行條件,有效消除夜間出行安全隱患,方便群眾生產生活、學生上下學及日常購物,重點保障老年人、兒童等群體出行安全,進一步補齊農村基礎設施短板,持續優化人居環境,為我縣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二是為滿足群眾黎明及夜間運輸農產品等生產生活方面提供便利,助力增收,改善群眾生活質量;項目覆蓋伊拉湖鎮、博斯坦鎮、夏鎮、郭勒布依鄉四個鄉鎮8854戶25288人,脫貧戶546戶1562人、監測對象85戶289人。
三、公示時間與方式
公告時間2026年7月22日。通過縣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告。
監督舉報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縣紀委監委:梅文海(0995-8811077)
縣財政局:李富健(0995-8808147)
縣農業農村局:王志勇(0995-8853813)
全國扶貧監督舉報:12317
托克遜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托克遜縣農業農村局代章)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