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9/07
10:41
來源:
托克遜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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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發改投資〔2012〕2492號)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的通知》(新發改規〔2026〕1號)的要求,現對新疆中泰集團新疆中泰干溝煤業有限公司新疆吐魯番市艾丁湖礦區(西區)干溝南部露天煤礦及選煤廠(1000萬噸/年)社會穩定風險分析進行征求公眾意見公示。
一、工程概況
新疆吐魯番市艾丁湖礦區(西區)干溝南部露天煤礦及選煤廠(1000萬噸/年)項目建設單位為新疆中泰資源管理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新疆中泰干溝煤業有限公司。干溝南露天煤礦及選煤廠設計生產能力均為10.00Mt/a,服務年限約44.5a,為新建項目。項目位于托克遜縣城東南25km。露天礦地表境界面積33.45km2,項目總投資37.19億元。煤炭經選煤廠加工后,采用帶式輸送機與公路聯合運輸,主要供給托克遜境內的工業園區。
礦山水源為阿拉溝水庫。電源引自礦區東部規劃變電所。達產年總用地面積530.25hm2。所占用地為國有用地,無房屋征收,不占用耕地、林地,項目選址符合當地國土空間規劃的要求。露天礦坑內排水、深度處理生活污水作為生產、綠化水源,不足部分由外部水源進行補充。擬建項目按“三同時”的原則落實環境影響評價報告中所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對水環境、空氣環境、聲環境、生態環境基本不造成影響。
煤礦的建設和運營將會增加地方財稅收入和就業機會,帶動當地加工制造業、運輸業、服務業、地方材料供應等多種產業的發展,有利于地區經濟發展,促進社會穩定,符合“自治區跨越式發展”的戰略。
二、社會穩定風險因素
初步識別擬建項目社會穩定風險主要因素,提出應對措施。
1.項目可能引發的社會穩定風險因素
建設期:拖欠農民工工資可能引發的群體性事件。
運行期:安全生產事故工傷、工亡人員及職業病患者善后處置不當引發的群體性事件。
關閉期:采空塌陷區未處置、恢復可能應發的群體性事件。
2.社會穩定風險預防措施:
建設前期:項目選址充分論證,聽取民意,科學決策,避開水源地、自然保護區、耕地等敏感區。
建設期:資金按計劃到位,不拖欠工程進度款,監督檢查施工單位做好施工合同、農民工勞動合同管理,建立保證金制度,薪資發放到農民工個人。
運行期:嚴格工藝紀律,強化關鍵點巡檢,避免安全生產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閉礦期:采區范圍設置鐵絲網,并懸掛安全警示牌,嚴禁任何人員進入,采區及排土場及時治理。
三、征詢事項
1.征求公眾意見范圍:項目所在區域的主要政府部門、基層社區、商業、醫療、居民等。
2.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1)對工程項目的建設持什么態度。
(2)影響當地社會穩定的主要風險因素。
(3)工程建設對當地社會穩定大局的影響。
(4)本工程建設對當地經濟發展的作用。
(5)防范社會穩定風險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議。
(6)對本工程項目的建設意見和建議。
四、建設單位概況
單位名稱:新疆中泰干溝煤業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新疆吐魯番市托克遜縣濱河小區3區2棟2單元202室
聯系人:郝先生 郵編:838101
聯系電話:0991-3073705 郵箱:1192539460@qq.com
五、報告編制單位概況
單位名稱:新疆煤炭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
單位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南昌路177號 郵編:830091
聯系人:王先生 聯系電話:0991-4513497
六、公示說明
1.公眾意見可通過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書面形式與建設單位單位或報告編制單位聯系。
2.自公示之日起十工作日內,建設單位或報告編制單位為公眾提供相關資料查詢、查閱服務。
3.公眾對建設項目有社會穩定風險的建議或意見,可自公示告之日起十工作日內,向建設單位或報告編制單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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